关于设立政府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介服务与施工单位“企业名录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1 11:32
 

 

关于设立政府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介服务与施工单位“企业名录库”的公告

 

为了发展经济,扶持壮大我区建筑企业发展,加强我区政府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的选取和管理,提高招投标效率,健全和完善政府系统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宁政[2018]16)、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区政办【20181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项目中介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名录库,现就有关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服务单位入库登记条件

(一)勘察、设计企业入库登记条件

凡在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场所在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均可申请入库;在企业名录未达到10家时,直至扩展至本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备相关资质且在蕉城区设立注册独立核算(在蕉城区税务局全额纳税)的勘察、设计企业可申请入库。

(二)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入库登记条件

凡在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且在蕉城区税务局纳税的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均可申请入库;在企业名录未达到10家时,直至扩展至本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且在蕉城区设立注册独立核算(在蕉城区税务局全额纳税)的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可申请入库。

二、施工单位入库登记条件

凡在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在蕉城区税务局纳税,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均可申请入库;或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场所在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可申请入库;或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蕉城区设立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可申请入库。

三、凡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登记

1)申请登记的企业近一年内存在一个季度信用评分在60分以下的;

2)近3年内存在因质量安全行为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3)近3年内存在企业、从业人员因违规行为被全省通报的;

4)近3年内存在关键责任人因长期不在岗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

5)申请之日前2个年度存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监管记分值排名在全省前100名的;

6)其他不良记录以及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

四、本次申请登记集中受理时间:20181224日至20181228日(5个工作日)。

地址: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住建局窗口),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915161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17

蕉城区房建市政工程“企业名录”申请表(中介服务单位)

申请类别

  □勘察  □设计  □监理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详细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资质类别及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申请日期

 

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上述表格信息以及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并与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一致,如有虚假信息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相应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蕉城区房建市政工程“企业名录”申请表(施工单位)

申请类别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详细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资质类别及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申请日期

 

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上述表格信息以及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并与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一致,如有虚假信息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相应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小规模房建市政工程

“企业名录”登记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企业名录登记申请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收件初审→住建局相关部门复核、审核→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

 


二、申请登记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登记承诺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在岗证明(在岗证明: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证书两者其一均可)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蕉城区企业名录登记承诺书

 

为更好地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我司自愿承诺如下:若有下列行为,我司主动退出蕉城区企业名录,并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资料、信息,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或者凭证,出具虚假报告、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文件;

二、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

三、以他人名义执业,或者允许他人以本组织、本人的名义执业;

四、中标后未在摇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办理时限未按法定办理时限或超过签订委托合同时约定的时限;无具体时限要求的中介服务事项,不能与招标人实施进度相一致;在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失误造成项目实施进度延误;

五、违反蕉城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企业名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公司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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