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类项目采购公告
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8号)的文件精神,对蕉城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类项目组织自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蕉城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类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的 |
服务要求 |
服务年限 |
数量 |
预算单价 |
备注 |
蕉城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 |
对在蕉城区注册新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下称新开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免费刻制三枚印章,即: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一枚财务专用章和一枚发票专用章。前述单位法定名称章材质为铜,财务专用章材质为牛角,发票专用章为翻转(回墨)章,三枚印章成品质量均应符合《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等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 |
3年 |
套 |
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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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因本采购项目具体数量无法确定,只要求潜在供应商按每套(3枚)公章不高于80元报价,结算金额按中标价*实际印章套数计算,中标价格含商品税费。
2、如遇政府政策调整取消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刻制服务的,合同自然终止。
3、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印章刻制企业应当取得经营许可证方可承接公章刻制业务,同时应当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因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通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只能查阅核实蕉城辖区内印章刻制录入信息,如遇辖区外企业《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情况汇总表》无法盖章确认,造成费用无法结算的后果自行承担,以上条款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 |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应答材料(以下材料如有一项缺失将作为无效投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个体户经营户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有,附件1);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5、印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6、人员入驻承诺书(附件2);
7、服务要求应答表(附件3);
8、报价表(附件4)。
以上应答材料均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用信封密封,未按要求盖章密封将被拒绝。
三、应答材料递交方式、时间、地点
1、应答时间:2023年 5月24日上午9时 ,地点: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成立采购工作组,对供应商的应答材料进行现场拆封审查并查阅报价,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有相同报价,则在合格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名 称: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915503
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3年 5月18日